(1)含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的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通风设备和无火花材料(如风机叶片、有色金属防爆电机等)。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的通风室内,主送风管有防止回流的设施时,可采用普通通风设备。
(2)含有易燃易爆粉尘(碎片)的空气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无火花除尘器进行处理,防止粉尘和碎片在除尘器运行过程中因火花而燃烧或爆炸。对于潮湿时可能爆炸的粉尘(如电石、锌粉、铝镁合金粉等),禁止使用湿式除尘器。
(3)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粉尘的排放和输送系统,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导静电接地装置。不得在地下和半地下建(室)筑物内设置排气设备,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气、粉尘等物质积聚。
(4)应清除和运输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易点燃的碎片,管道与易燃或难燃物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进行隔热,以防止这些高温管道对填料和构件的影响而引起火灾。当管道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的管道应布置在上方。
(5)油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有可燃气体逸出或挥发。油气锅炉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出或挥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迅速稀释至爆炸下限的25%以下。
燃气锅炉房选用防爆应急排风机。油气锅炉房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机械通风设备应设置接地装置,以导静电,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燃油锅炉房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②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应急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上一篇:降低消防施工项目成本的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