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
2、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
3、可燃气体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是依靠水雾化成细小的雾滴(水在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直径Dv0.50小于200µm,Dv0.99小于400µm的水雾滴。),充满整个防护空间或包裹并充满保护对象的空隙,通过冷却、窒息等方式进行灭火。和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灭火系统用水量少、水渍损失小、传递到火焰区域以外的热量少,可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和可燃液体火灾。和气体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有很好的冷却、隔热作用和烟气洗涤作用,其水源更容易获取,灭火的可持续能力强,还可以在一定的开口条件下使用。这些优点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能够用于扑救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及电气火灾。
由于细水雾雾滴粒径较小,不容易润湿可燃物表面,所以细水雾对可燃固体深位火灾的灭火效果不佳。同时,对于室外场所,由于风力等环境气候条件的不确定,可能影响系统的灭火、控火效果,因此目前规范规定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
细水雾灭火系统以水为介质,因此不能用于保护遇水发生燃烧或爆炸等剧烈反应的物质,包括:锂、钾、钠、镁等活泼金属,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镁、过氧化钡等过氧化物,碳化钠、碳化钙、碳化铝等碳化物,氨化钠等金属氨化物,氧化铝等卤化物,卤化磷等卤化物,硅烷、硫化物和氰酸盐等。同时,由于液化天然气等气体在吸收水的热量后会剧烈沸腾,细水雾灭火系统也不能直接用于保护处在低温状态下的液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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