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l2m的回车场。
(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