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人员执法不严,工作不到位。可以发现,我国的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存在制定不完善、法律不完整的问题。从而也就导致了消防执法部门处于有法难依或是无法可依的地步。同时,消防安全人员在执行相关法律条例时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目前,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但仍然存在空白点,例如一些地方机关的消防法律条例会存在出入,这也就导致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履行法规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另外,一些消防执法人员自身要求不严格,为自身利益或其他因素所驱使,讲人情,拉关系,导致监督人员不能够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造成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漏洞,消防监督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缺乏重视,消防部门没有履行职能。目前,很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依然没有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引起重视。只关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灭火抢救工作,而没有意识到要防患于未然。平时如果不做好监督检查,当火灾真正发生时就会造成更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就在于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在消防安全部门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一些单位却是敷衍的态度来应付。同时,一些消防监督人员也没有重视监督工作,只是走个形式或过场,并没有真正发现问题。这样就会导致消防监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3)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目前,我国的消防监督系统依然不够完善,人们对消防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从而导致了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能有效而全面的进行。另外,很多担任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专业性不强,缺乏基本的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在监督检查时要严格、仔细,并且需要相关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相关的安全知识,很多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也就导致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少之又少。此外,由于这项工作复杂、繁琐,一些消防人员不愿意担任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也使得消防安全监督不能很好的开展。
(4)关于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体系和机制不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或体系不健全会直接影响和制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发展。目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检查程序不明确,没有确定的标准。在进行检查时,很多都要检查人员的自我判断。例如包括检查场所是否安装灭火器、消防拴等设施、疏散楼梯是否正常使用,道路顺畅、是否采用了防火、耐火材料等。监督人员的主观判断往往会产生错误。另外,部分消防部门的管理及考核机制存在缺陷或缺失,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能认真对待检查工作,从而影响检查,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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