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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消防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工程 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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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消防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消防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即施工人员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或实施有火灾危险的工艺时,应在“人、机、料、环、法”等方面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2)应提供临时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并规定以下内容:

①指定灭火器的配备地点、可选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以及消防等级。

②确定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的消防水源、管径、敷设线路、工作压力、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数量。

③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等。

④在建工程消防设施临时使用的安排和说明。

⑤明确安全疏散的路线(地点)、设置疏散设施的方法和要求等。

(3)施工现场消防及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消防处置机构和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收和处理的程序和通信方法。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技术方案、消防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

3)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火灾的部分或环节。

2)施工期间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并配备临时消防设施。

(6)消防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

2)在用火、用电、用气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用电、气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

3)临时消防车、临时疏散设施进出口是否畅通。

(7)消防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制作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2、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在建工程中使用的保温、防水、装饰、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耐火极限满足设计要求,不仅满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也降低了建筑工地的火灾风险。

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额进入现场。易燃材料进入现场后,应存放在仓库内。露天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大于2m,单垛容积不大于50m3,垛间最小距离不小于2m,并用不燃或不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有防火标志的专用仓库内。

在室内使用油漆及乙二胺、冷底漆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极***生明火爆炸。因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场所严禁明火,避免静电。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可燃建筑垃圾或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3、火、电、气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用电、用气管理要求如下:

(1)消防管理

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施工现场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提出动火申请。动火作业申请书至少应包括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工作环境、消防和救援措施。

2)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到现场检查确认动火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在进行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应使用不可燃材料覆盖或隔离不能从工作现场及其附近移除的可燃物。

5)在安排施工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在使用易燃建材的施工作业前安排。易燃建筑材料施工完毕后,确需动火,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禁止直接在暴露的可燃物上动火。

7)对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消防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督。每个动火点应配备一名主管。

8)5级以上(含5级)风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a、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场所(如油漆房、液化气房等)严禁明火。

b、冬季风力大,材料干燥,施工现场若采用明火取暖,容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宜明火取暖。

c、厨房操作室炉灶使用完毕,应及时扑灭火势,定期清理抽油烟机和油烟管。

(2)电源管理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避免因上述用电引起的施工现场火灾,施工现场用电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电路应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路,严禁在电路上悬挂物品。损坏、烧坏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2)电气设备,特别是易高热的设备,应与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对于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根据危险场所的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4)配电盘上的每一个电路都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配电盘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5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可能产生更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区域。

5)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不得使用高热灯,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使用防爆灯。

6)普通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温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小于500mm。

7)电气设备不得超载或故障使用。

8)严禁擅自改装现场供电和使用设施。现场供电和使用设施的改装,须经有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有资质的电工实施。

9)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维护。

(3)气体管理

一旦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违章储存、运输、储存、使用,施工现场常用的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瓶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储气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严禁使用有减压器等附件缺陷的氧气瓶和有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等附件缺陷的乙炔瓶。

2)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4、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标志,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设置消防标志

(2)临时消防设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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