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就是为了预防火灾发生,在发生火灾初期能够起到很好的阻绝作用。因此在摆放消防设备的时候更要知道怎么摆放,有哪些细节要格外留意。
(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邻近时,内转角两边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间隔不该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间隔可不限。
(2)紧靠防火墙两边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间隔不该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3)防火墙上不该开设门、窗、洞口,当有必要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封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有必要穿过时,应采用不焚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地堵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焚烧材料。
(5)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焚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6)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7)设在高层建筑内的主动救活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8)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均匀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该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