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建筑内部配置的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
1、迅速查明报警部位,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现场核实火情。
(1)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消防控制室消音复位。
(2)确认火情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程序动作。
2、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按如下步骤实施消防设施操作: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通知配电室切断日常用电,关停起火部位中央空调及全部自动电梯、扶梯,保证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控制柜状态。
3、根据火警现场火势情况及现场施救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操作监控以下消防设施:
(1)空调机组是否停止。
(2)楼梯间正压防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机械排烟系统是否启动。
(3)根据现场情况,控制有关部位防火卷帘。
(4)操控消防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5)根据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操控喷淋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6)监控气体灭火系统报警控制器和灭火控制室的信号反馈和动作情况。
(7)若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通知工程部有关人员现场启动。下一篇:公共娱乐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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