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因具有水渍损失小、安全环保、阻隔热辐射等特点,如今广泛的应用在各个行业中,但并不是所有的火灾它都可以扑救。今天,成都消防改造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哪些火灾不能使用它。
(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包括:
活性金属,如锂、钠、钾、镁、钛、钻、铺、怀等。
金属醇盐,如甲醇钠等。
金属氨基化合物,如氨基钠等。
碳化物,如碳化钙等。
卤化物,如氯化甲酰、氯化铝等。
氢化物,如氢化铝锂等。
卤氧化物,如三溴氧化磷等。
硅烷,如三氯-氟化甲烷等。
硫化物,如五硫化二磷等。
氰酸盐,如甲基氰酸盐等。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