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浸渍时间要求
1、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2、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3、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4、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二)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浸渍时间要求
1、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20min。
2、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及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10min。
(三)IG541灭火系统浸渍时间要求
1、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2、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宜采用10min。
3、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四)注意事项
1、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确保系统启动后防护区的浸渍时间。
2、在浸渍时间内,要确保防护区为封闭状态,不能随意开启门窗等。
3、在此需要注意,为防止火灾复燃,通风换气必须要在达到浸渍时间,确保火灾已经扑灭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