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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的具体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工程 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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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参数,即设计时的参数,是随着消防设计过程中工程差异而变化的变量。它们是影响最终设计结果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工程设计中需要准确把握的设计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主要包括:

(1)防护区的建筑面积、高度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对防护区的建筑面积和体积都有限制,不同形式的气体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面积和体积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如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宜控制在800m2以下,且容积宜控制在3600m3以下;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宜控制在500m2以下,且容积宜控制在1600m3以下。

(2)防护区密封的程度

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围护结构上不应开设敞开的门窗洞口,否则气体灭火系统动作后将会造成喷放的灭火剂溢散出去,降低灭火的气体浓度,减小灭火的成功率。在设计时必须要在围护结构上开设敞开的门窗洞口时,该门窗洞口应具有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能自动关闭除泄压口外的防护区内的其他门窗洞口。

(3)灭火剂的灭火浓度、喷放时间

对于气体灭火系统其灭火浓度和喷放时间由于使用的灭火剂不同和防护的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如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在防护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时灭火浓度宜采用10%,喷放时间宜为10秒钟;一般的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其设计的灭火浓度一般为5.8%,喷放时间宜为10秒钟;对于通讯机房则要求喷放时间不大于8秒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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