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成都消防工程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消防工程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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